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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张九钧
2009-04-09 08:45:00
〖发布日期:2009-04-09〗〖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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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在全盟残疾人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09年3月6日)

张九钧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盟行署召开全盟残疾人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认真总结2008年残疾人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的工作任务。按照会议安排,我向会议报告2008年全盟残疾人工作和今年的工作安排。

一、2008年全盟残疾人工作

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我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系列方针政策,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加强残联领导班子队伍建设

六月中旬在太仆寺旗宝昌镇召开全盟残联系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文件,印发了《锡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会后还部署了残疾人“三基情况”调查工作。十二月上旬在正蓝旗召开了全盟残联系统学习传达中国残联五代会精神暨年终总结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中国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重点学习、传达了李克强、回良玉、邓朴方三位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分析通报了全盟“三基调查”情况,各旗县市(区)交流了典型经验,分析了2008年工作,对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思路、新要求。

召开了盟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聘任了名誉主席、副主席;产生了残联新一届理事会理事长;选出了理事会成员以及五类协会主席。全盟表彰了助残先进集体68个、先进个人56人、残疾人自强模范34人以及参加上海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奥会马术项目的我盟获奖运动员和教练23人。安排部署了今后五年全盟残疾人工作。各旗县市(区)残联按照盟残联的工作部署召开了残联代表大会,调整了残联领导班子,充实了办事人员。全盟苏木乡镇社区加强残联干部的选拔、配备、管理工作,选拔出具有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热爱残疾人事业的人员从事了残疾人工作,选聘了具有一定素质、热心社会工作的残疾人担任社区居委会残联残疾人专职委员,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形成了盟、县(旗市区)、乡镇(苏木)、村(嘎查、社区)四级残疾人工作网络。部分地区通过地方财政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解决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积极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培训。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适应形势,迎接挑战

    提高残联系统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学习型干部,打造学习型机关,更好地促进各项残疾人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一是以会议形式集中学习。六月中旬和十二月上旬,盟残联分别组织学习贯彻中央七号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中残联五代会精神的专门会议。通过学习,使残疾人工作者进一步提高了对残疾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了善于学习、善于研究的工作作风,探索残疾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二是加强日常政治业务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发挥中心组和党支部的作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或自学,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中央7号文件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知识,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扎实、专业的业务知识指导工作,促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推动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学习中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的示范带头作用,理事长和部室主任率先垂范,带头记笔记,写体会,作交流,做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表率,做学习型干部的带头人。全体干部职工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和业务资料来源,广泛搜集业务知识学习资料,对承担和主办的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自觉地学习残疾人事业相关业务知识。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全体干部职工有了两个明显提高:一是理论素质有明显提高,对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和自治区、盟残疾人事业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发展重点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掌握;二是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能更加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知识,解决问题有理有据,开展工作有章可循,达到能办事、会办事、事办成

(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残疾人工作

盟委行署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把残疾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中心组学习时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及时传达到全盟残联系统。盟党政一把手对残联反映的问题及时做批示,分管领导经常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重大活动时亲临现场指导,遇到困难时亲自出面协调解决。相关部门从自己的职责出发,做好本职工作,共同推进残疾人工作。财政全力保障残疾人事业经费的投入,民政及时解决贫困残疾人生活问题,卫生承担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发改委支持残联基础设施建设,文体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社保制定残疾人医疗保障问题,政协、红会、共青团、劳动局等很多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新闻单位积极为残疾人事业做工作。

盟卫生局、民政局、残联联合转发了自治区卫生厅、民政厅、残联《关于做好自治区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工作意见》;《锡林郭勒盟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锡署发[2008]58号)规定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农牧民的各段报销比例提高10%,将贫困残疾人列入农牧区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对象。《锡林郭勒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锡署办传发[2008]86号)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列为参保对象,规定了补助条件的金额,并要求残联负责做好城镇残疾居民的参保宣传,协助做好参保登记和残疾级别鉴定工作。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锡劳社办字[2008]133号)将全盟重度残疾人列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根据调查统计,全盟享受低保城乡残疾人15972人,同时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部分旗县对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

“一助一”结对帮扶特困残疾人活动的单位积极行动,全年约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对986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帮扶慰问。

(四)以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为主要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针对残疾人的迫切需要,大力开展康复服务。社区康复为468名残疾人提供了医疗康复服务,完成白内障碍复明手术245例,免费为贫困患者实施复明手术63例,对12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对329名肢体残疾人开展了社区康复训练,对14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了机构康复训练,对4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开展了康复训练,对36名智力残疾儿童家长进行了康复知识培训。今年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各类辅助器具115件,价值3万元;为14名贫困聋儿每人免费配发数字式助听器2只,价值合计2.8万元。在覆盖37万人口的锡市、太旗开展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为1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精神病治疗基本药品,每人每年450元,合计4.5万元;为6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住院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3600元,合计2.14万元,盟残联对救助项目执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锡市、太旗摸底调查、建档立卡以及服药、治疗及工作自查已经完成。聘请自治区残联康复中心的专业人员对我盟92名康复工作者及社区康复人员进行了培训。

积极协调劳动和社保部门争取将盟残疾人康复中心确定为我盟工伤试点康复医院之一,使盟残疾人康复中心能够高起点起步,面向全盟全社会提供全方位康复治疗服务。

加大社区康复工作力度,各旗县市(区)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基础工作,落实社区康复工作场所,配备康复协调员,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要求,争取资金配备康复器材。与盟卫生部门协调,实现了社区医疗门诊建设上与残疾人的社区康复建设结合进行的资源整合。全区社区康复建设试点之一西乌旗将接受自治区的评比验收,正蓝旗、西苏旗确定为全区第二批社区康复建设试点,并已经开始了建设。

在盟假肢装配车间施工期间,临时安排工作场地开始制作假肢,已为8名患者安装了小腿假肢。2008年北京残奥会期间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运动员辅具的维护工作。

残疾人培训工作卓有成效。根据各旗县市(区)具体情况,制定了全盟培训残疾人计划,推进了我盟残疾人培训的制度化、经常化。确定锡盟技工学校、盟就业培训中心、云华蒙古民族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腾跃民族手工艺制作公司、麒英保健按摩服务所、赋康盲人按摩服务中心为我盟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并结合全盟实施的“围封转移”战略,农牧民转移进城,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开展我盟残疾人劳动、就业技能的培训,年度培训残疾人420名,实用技术培训508名。

继续坚持“安人为主,收金为辅,安人与收金并举”的原则,积极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一是根据国务院第488号令公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和自治区140号主席令,加强残疾人就业年检审工作,完善安置残疾人人数核定程序,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将安排残疾人情况及时提交财政和地税部门,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正常进行,今年完成就业保障金150余万元,完成上年度的200%。二是通过多种渠道,采取不同方式,积极推荐安置残疾人就业,全盟通过向盟外输出和当地集中或分散安排城镇残疾人就业260名,据不完全统计,农村、牧区1320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阿巴嘎旗、东乌旗、西乌旗、多伦、锡市、太旗等地残联输送129名残疾人到赤峰金峰铜业有限公司就业,目前有76名残疾人安心就业。

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持续开展。国家彩票公益资助项目和“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资助残疾高中生和大学新生66名,其中高中生、中等职业学生45名,每生300元,计1.35万元;大学生21名,每人800元,计1.68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学生84名,每人每年625元,计5.25万元。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50户(其中:太旗100户、多伦50户、黄旗50户、白旗50户),国家和自治区两级补助项目金额125万元,盟旗两级各补助25万元,实施项目的苏木乡镇在危房改造上也给予了资金、物资补贴。以上项目补贴资金达175万元。 

元月上旬,盟残联深入各旗县市(区)与当地分管残联的领导、残联理事长共同对部分残疾人贫困家庭、自谋职业的残疾人代表、在2007年10月上海特奥会上获得金牌的我盟特奥运动员代表共86户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衣物、米(面)等物品及现金共计人民币6万余元,同时也带去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生活的关心。今年的慰问工作除有关残联助残日、大型会议等重大活动中集中慰问外,一助一帮扶、残联系统走访慰问工作正在进行。

锡林浩特市南郊办事处在开展社区规范年活动期间,以党员干部为首组成了一助一帮扶残疾人的志愿者队伍,为残疾人送去了温暖。在社区党员的带动下组建了43人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们利用闲暇时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活动。此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志愿者队伍由原来的43人发展到了60人。全盟助残志愿者队伍正在日益壮大。

(五)开展残疾人“三基调查”,准确掌握基础数据

从2007年年底开始,盟残联着手布置残疾人“三基调查”工作,到现在正在进行汇总。在调查中,各旗县市(区)按照盟行署《关于印发残疾人“三基调查”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08]79号)文件要求,及时召开残疾人“三基调查”协调会,并制定出台当地调查方案,深入基层进行协调,积极开展了调查。8月份盟残联派出工作组进行了检查验收,随后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研究,形成了专题报告。此次调查,是我盟第一次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较为全面、广泛的调查,对今后我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以此为基础,可以制定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二是可以针对实际情况,对残疾人实行有效的具体帮助;三是开展目标明确的宣传活动,使更多的人士参与到扶残助残的行列中来。此次调查,使我盟残疾人状况首次有了系统的准确的基础数据,对今后制定和指导全盟的残疾人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功能得到提高。

目前设计投资1175万元、建筑面积共7491平方米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工,其中:投资474万元、建筑面积3631平方米的残联综合服务楼于2004年立项批复,2005年开工建设,2006年投入使用;经盟编委会批准,在盟假肢装配站的基础上组建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投资461万元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康复中心于2006年批准立项,2007年建成,投资170万元建筑面积960平方米的辅助器具服务站(盟康复中心二级单位)今年建成。盟残疾人康复中心是隶属锡盟残联管理的事业单位,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床位50张,设康复门诊部、住院部、肢体康复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低视力康复科、康复工程科、社区康复指导部、智力残疾托养所、办公室。主要职能一是在盟残联的领导下,做好全盟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二是完成全盟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我盟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并指导基层的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工作。三是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各旗县市(区)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康复技术,组织上门服务。四是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承担全盟工伤康复任务,为社会提供医疗康复服务。  

(七) 积极开展活动,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残疾人日”等宣传活动。“助残日”期间与中国移动锡盟分公司联合开展了主题为“关爱残疾人,移动献爱心”的爱心助残活动。锡盟移动公司向锡市特殊学校和盟聋儿语训康复中心的学生捐赠价值5000元的用品,为残疾人工作者提供价值10750 元的充值卡、话费优惠和免费开通使用飞信业务,实现残联与残疾人、残疾人服务者之间的信息免费传递。锡盟残联向锡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教职员工赠送价值4000多元的助学物品,盟行署、中国移动锡盟分公司、盟残联、锡林浩特市的有关领导出席了本次活动。盟和各旗县市(区)电视台采访报道了各地的活动情况,播放了相关宣传资料,盟电视台和报社分别对助残日期间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盟电台多次采访残联领导及相关部室主任,用蒙汉语向全盟农牧区播放。利用移动信息平台在残疾人事业重大活动期间,发送了一万多条宣传信息,扩大了残疾人事业在社会上的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气氛围。

(八)全盟各地残疾人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帮扶困难残疾人列入政府民生工程,不断加大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二连浩特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无障碍建设改造,专门就主街道路改造召开现场办公会,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锡林浩特市为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落实财政划转行政事业单位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万元。阿巴嘎旗专门成立“春雨助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春雨助残工程,资助特困残疾人对象102人,发放资金14万元。苏尼特左旗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政府计划,将应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苏尼特右旗为牧区753名残疾人办理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投入资金7530元,为城镇520名重度残疾人办理了医疗保险,投入资金28800元。东乌珠穆沁旗积极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共建站16个,500余名青年注册并参与活动。西乌珠穆沁旗积极创建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在硬件建设方面政府投入20余万元。镶黄旗开展为残疾人减免费用健康体检活动,共为残疾人体检516人次,减免金额139320元。多伦县高度重视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县和项目乡分别为每个危房改造户补助1000元,共补助10万元,已全部到户。乌拉盖开发区将191名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共计15余万元。

各旗县市(区)残联积极探索推动残疾人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努力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连浩特市借船下海,充分利用国家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和开发商的资金优势,不投一分钱,在残疾人人口比较集中的乌兰区、锡林区建成康复中心两座,为开展康复服务打下了基础。苏尼特左旗开展了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共为残疾人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16000元。苏尼特右旗建立外地就读残疾学生花名册,为在外地就读的残疾人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累计已为8人补贴8000元。东乌珠穆沁旗在第五次代表大会期间,进行组织残疾人文艺演出,较好的宣传了残疾人事业。正蓝旗从六个社区中选聘6名残疾人作为社区残协委员,负责各社区残联日常工作,既解决了就业问题,又开展了工作。多伦县协同县科技局、农牧业局、就业局认真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围绕当地经济发展目标,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进行了畜牧业养殖技术、大棚蔬菜和露地蔬菜种植技术培训。各地区普遍开展“一助一”结对帮扶特困残疾人活动,各帮扶单位走访慰问残疾人,为残疾人送医送药,解决困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8年,我盟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得益于盟旗两级残工委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盟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工作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全盟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向对残疾人事业给予关心支持的全盟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盟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残疾人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与广大残疾人的新要求、新企盼还有很大差距,实现“十一五”末残疾人基本生活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任务还十分艰巨和繁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09年工作安排

2009年是加快我盟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十一五”残疾人事业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残疾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和中国残联、自治区残联“五代会”和自治区残疾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融入大局,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以落实政策为突破口,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基层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

认真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积极开展残疾人生活救助。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是社会最弱势的群体,是民生工程的重点。要把城镇、农村牧区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保证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最高标准,各地再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困补贴。将残疾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范围。城乡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参加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从社会救助资金中足额代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白内障复明、精神病人服药、聋儿助听器验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急需的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特困残疾人和患重病的残疾人超出报销封顶线,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再给予特困救助。

推动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列入各级政府的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城镇残疾人廉租住房政策各旗县要认真落实危房改造项目配套资金,保证完成自治区残联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再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危房改造的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城镇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优惠政策,优先向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实物配租。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探索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提高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就业保障金有节余的地区,可以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确有困难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给予补贴。

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多渠道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并利用筹集到的善款开展多种福利服务项目,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认真组织实施“爱心永恒·启明行动”项目,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资金为基础,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爱心救助,让更多的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建立贫困残疾人动态数据库,重新核定“一助一”结对帮扶特困残疾人活动帮扶对象,使帮扶工作掀起新高潮。

(二)推动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水平

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各旗县残联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按照“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进家庭。

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推动锡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并开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争取新建太旗特殊教育学校;积极配合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内蒙古学院锡盟分校的招生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招生规模;完善、落实对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的救助政策,积极推动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办法》

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残疾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推动全盟机关、团体、全额补贴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列入预算,足额划拨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专户;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劳动监察范围,并形成制度,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强对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的规划、组织、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盲人保健按摩培训、盲人计算机培训和其他有针对性的职业技术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并形成合理规范的经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

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协调残工委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的具体意见,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区残疾人文艺汇演和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努力培养优秀残疾人文学艺术人才,扶持残疾人文学艺术创作,打造残疾人特殊艺术精品;大力扶持盲文、盲人有声读物出版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参加残奥、特奥、聋奥运动,向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达到残疾人总数15%的目标努力。

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认真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和社区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手语新闻节目开播等信息无障碍工作。

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自治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建立直接为残疾人服务的法律救助工作站,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工作,努力解决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等关系残疾人权益的突出问题。

大力开展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央财政从今年开始安排专项资金,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自治区残联根据项目要求,制定我区项目实施方案,在现有4个托养机构基础上,增加4个托养机构,开展托养服务。我盟将开展智力残疾儿童托养服务,要做好托养机构建设工作,争取地方匹配资金,开展好托养服务。

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当地政府公共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积极筹划,争取旗县市(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列入政府公共项目建设规划,加快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步伐,推进残联系统康复、特殊职业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保障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残疾人事业实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方法,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基层残疾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解决残疾人事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残工委秘书处职能。残工委秘书处要在残工委的领导下,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和责任机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明确年度任务,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要积极发挥沟通、协调职能,密切与各残工委成员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残工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合力。

建立聋儿救助保障长效机制。与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同建立聋儿特殊需求的专项救助制度,从今年开始组织实施抢救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植入“人工耳蜗”项目,并建立长效救助机制,使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救助。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工作机制。以规范工作程序为重点,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缴、监督工作,理顺与旗县市(区)工作关系,努力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切实发挥就业保障金的作用。

(四)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残疾人事业在基层,残疾人发展在基层。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组织保证,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到年底全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普遍建立残疾人组织并发挥作用,实现残疾人基层组织全覆盖;13个旗县市区完成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已经达标的旗县要按照标准不断巩固、完善;继续完善、巩固已创建的40个示范社区达标成果,使其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已达标的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以新的标准创建好2009年20%的达标社区。认真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管理工作,做好建立《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的前期培训、准备工作。加大对各级专门协会工作的指导、扶持力度,增强协会活力,努力实现“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目标。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盟残疾人事业已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今后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在盟委、行署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促进我盟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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