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是社会主义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工作。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把发展残疾人事业作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
2008年3月28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重大部署。4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正式印发。这是党中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部署,是指导新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残疾人事业一个光辉的里程碑。这些会议和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的特殊关爱和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对实现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广大残疾人同全国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对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起点上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